一、报到
时间:2010年4月23日(星期五) 上午 9:00-11:30,下午 13:30-16:30
地点:中山校区3号教学楼礼堂
二、考试
时间:2010年4月24日-25日(具体时间以报到领取《考试须知》为准)
地点:中山校区(中山区延安路94号)
三、考试科目
1、统考科目:外语、计算机
2、专业综合课:
日语(国际商务)(参考大纲):综合日语、日语听说、外贸基础知识或计算机基础
英语(国际贸易)(参考大纲):综合英语、英语听说、外贸基础知识
四、其他
1、报到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、准考证(二证缺一不可),并交纳考务费。
2、报到结束,考生应按“准考证号码”及“考场安排表”所示熟悉考场位置。
3、考生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。
考生应尽量在校区周边安排住宿,以免因交通问题影响考试;并注意饮食安全。
考生守则
一、每科考试开考前20分钟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入场。
二、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履行职责。
三、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;开考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
四、解答外语、计算机试题时,客观题答案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;主观题须用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,字体工整、笔迹清楚。此外,除必备的考试用品外,其他任何物品(各种无线通讯工具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)不准带入考场。
五、考生对号入座,将自己的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放在桌子左上角。只能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姓名、准考证号、贴条型码等,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。
六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七、共同课英语、计算机考试时,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,在草稿纸、试题卷上答题无效。
八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在考场外逗留。
九、考试中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作暗号,不准夹带、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或冒名顶替。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十、考生提问须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可提出有关试卷字迹不清、卷面破损、污染等问题。
十一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笔,将答卷反扣桌上,待监考人员将答卷等收齐后,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将答题卡、试卷和试卷纸带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